1995年6月6日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1号。建于20世纪20年代初,俄式平房,全栋建筑面积307.2平方米,旧址建筑面积38.4平方米。这里原是中东铁路三十六棚总工厂机器分厂工人柴好的家,也是中共哈尔滨地下党组织的一个秘密活动点。1930年,中共哈尔滨市委在这里召开了中东路工人代表会议,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刘少奇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
1929年,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当局在蒋介石政府与国际帝国主义的怂恿支持下武装占领中东路,搜查了苏联领事馆,逮捕了有关人员并驱逐出境,同时查封苏方有关机构,并在中东铁路范围内大量开除苏联工人,而以白俄工人顶替,这一事件称为“中东路事件”。由于中东路事件导致的中苏战争以中方失败而告终,12月22日中苏签订了《伯力协定书》,规定以1929年7月10日为界,在此之后被开除的苏联工人全部复工,为顶替苏联工人而招用的白俄工人一律开除。可是东北当局对白俄工人一个不裁,反而开除中国工人,造成了大批工人失业。失业工人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的领导下,成立了东铁失业工人复工团,掀起了大规模的复工运动。
1930年1月,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刘少奇化名赵之启,以全总代表的身份来到哈尔滨视察工作,直接领导中东铁路工人运动,并决定召开全路工人代表会议。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五),中东路工人代表会议在该址召开,参加者有当时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孟用潜(化名老陈)、郭隆真和中东路工人代表等十多人,会议由孟用潜主持。刘少奇在会上讲话,他对前一段中东路和三十六棚工人的复工运动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工会的建立和代表权如何获得等问题作了详细剖析,还根据当时形势,建议成立以下几个组织:第一,组织护工团;第二,组织工人互济会;第三,成立宣传队;第四,开办夜校;第五,积极筹备成立中东铁路总工会。
对1929年中东路事件,我们党正确地分析了它的原因和性质,揭露了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政府的阴谋,采取了拥护苏联的正确立场。以刘少奇同志为首的满洲省委在基本上贯彻中央策略方针的前提下,在领导中东路斗争的实际活动中,抓住反映工人切身利益的要求,把工人发动起来,同时引导工人认识中东路事件的实质,认识拥护苏联的必要性。实践证明,刘少奇同志在中东路斗争的策略上,提出保护工人利益的主张是正确。
该旧址为研究刘少奇同志在哈尔滨的革命活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是纪念刘少奇同志和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旧址年久失修,保存状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急需保护和维修。